壹、聯賽賽務:
一. 比賽時間:分週六、週日兩個時段,上半球季1~5月,下半球季7~11月,第6個月預留補賽or季後賽or盃賽使用。
二. 比賽規則:採用「2006 - 2009年國際慢速壘球規則」,及本聯盟「比賽規則(附則)」。聯賽採單裁判制,季後賽採雙裁判制。
三. 比賽分組及比賽場地:以下各組再以實力分小組(如分ABC...組),每一小組約7~11隊,並以前一球季前1/3及後1/3名球隊來升降組別。
(1). 週六成美組:內湖成美球場 。
(2). 週六華中組: 華中、福和、雙園球場。
(3). 週日華中組: 華中、雙園球場。
四. 賽程安排:
1. 採同一小組雙循環賽制,一個球季不包含季後賽總場次不超過20場為原則。
2. 原則上安排二週打一週,但配合各隊要避開的申請做調整。
3. 行政院公告補上班及2天以上的連續假日等不安排聯賽賽程。另母親節&民族掃墓節剛好在週六日,該週也不安排賽程。
4. 聯盟週六的場地,為部分球隊每週去租借而來(一個單位一個月只能借半天),不是固定的,週六組賽程安排以實際借到的場地來安排,因此會有上午或下午的賽程。
5 聯賽開打前,由各隊回報主場的時段(上/下午),聯盟不接受球隊要求賽程固定安排在某同一時段(上/下午)。
6 「上午」的球場,分別由主場為「上午」的球隊來輪流當主場球隊;「下午」的球場,則由主場為「下午」的球隊來輪流當主場球隊。因此只有主場的球隊能保證在主場時段,客場球隊必須配合主場球隊的時段安排。
五. 報名資格:預報名聯賽參賽球隊,需派2名以上球隊代表(需年滿20歲)申請加入「中華民國假日慢速壘球協會」個人會員,連同聯賽球隊報名表,始可參加聯盟聯賽。入會相關費用待確定報名成功後連同聯賽費用一起繳交。
(1). 新球隊入會費:500元*2人/首次 。
(2). 常年會費:200元*2人/年(統一於上半球季繳交)。
六. 聯賽費用:2010年下半球季起(2009/12/4修正)。
(1). 聯賽基本費用:400元/場(含裁判費&Order單&比賽球)。
(2). 每個月提供一個聯賽用球場:每一場減免80元/場。於球季結束後,統一結算退還或抵下一球季費用。
(3). 押金:1000元(罰款扣款用)。(2009/12/4修正)
七. 報名辦法:請下載「聯賽報名表」、「個人會員申請書」2份(需年滿20歲)填妥後mail至holiday@holidaysba.org 。新球隊請下載簽具「參賽切結書」於領隊會議或比賽當天交付大會,歡迎預約報名。由於系統關係,球隊名稱只接受四個中文字以內或英文隊名。
聯盟保有最後審核權利,審核優先順序如下:
1. 目前聯賽配合度佳之球隊。
2. 參加本會舉辦之盃賽的球隊。
3. 有合格裁判,且能支援執法之球隊。
4. 其他球隊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。
八. 繳費方式:每一球季開賽前,待各組報名球隊審核完畢,確定各組球隊數、總場次等,再行公告開始繳費。
請匯至以下帳號,匯款後請務必mail告知匯出帳號後五碼,以方便對帳。
帳戶名稱:中華民國假日慢速壘球協會
銀行名稱:華南銀行008 (文山分行) 195-10-0005321
九. 各隊請於每月10日至【避開時段登記】系統登記次月需要避開的時間,聯盟將於每月的15日前公布次月的聯賽賽程於【賽程查詢】系統中,聯賽賽程以網站「賽程查詢」公布的賽程為準。網站中的戰績資料,以【賽程查詢】系統的賽程來統計。
十. 季後賽與獎勵:季後賽賽程不需再繳費。以下【區】指周六&周日為一區,【級】指依實力分組之ABC等級。(99.5修正)
(1). 獎勵:每一個球季,各組依聯賽之總積分排名,前2名頒發「冠軍」及「亞軍」獎盃一座。
(2). 晉級季後賽:若同區同級僅有一組,則取前1/3球隊晉級季後賽;若有一組以上,則各取前2名球隊晉級季後賽。
(3). 賽制:以同區同級的晉級球隊總數決定賽制(原則上採用雙敗淘汰制)產生各區各級之「區冠軍」,並頒發獎品一份。
(4). 採「雙裁判制」。
十一.比賽用球使用原則:採用聯盟提供統一合格比賽用球
(1). 每一球季開賽前,各隊統一發印有聯盟logo比賽球共=(總場次/2)+2 顆。
(2). 每個半天2場的比賽,由各球隊提供一顆印有聯盟logo專用全新的比賽用球,比賽中球若打不見,該隊要補一顆全新印有聯盟logo專用球。
(3). 若無法提供全新印有聯盟logo專用球,則由裁判提供,且直接從該隊押金扣 100元/顆。
(4). 賽後各隊取回比賽用球。
十二. 本聯盟目前特殊規定:聯盟本著讓大家有球打,不輕易「沒收比賽」的原則,聯賽球員目前暫不核對姓名(季後賽除外),只要穿著統一的隊服,就可以代表該隊上場比賽。
十三. 場地使用前後,請各隊確實做好球隊休息區周邊的維護清潔工作,含所有的垃圾及煙蒂,若沒有確實做好以上工作,經其他球隊或聯盟拍照存證,該球隊罰款500元/次。
十四. 賽程調整申請辦法:(2009/5/10,8/18修訂)
(1). 請各隊於每月10日前,於網路[避開時段登記]系統中登記次月需要避開的時段,且每個月申請避開的時段,不得超過該月可安排賽程的一半(如該月只有四週,不得申請超過二週全日避開) , 登記全日避開者,需說明原因,若無正當理由,不得要求全日避開。
(2). 已公布之15日(含)內的賽程需自行協調其他相關球隊都同意後,始得申請調整。
(3). 已公布之15日以後的賽程,每個球季每一球隊允許2週次賽程調整機會,且一個月內只能申請調整一週次的賽程。(2009/9/14補充)
(4). 賽務組臨時安排補賽或賽程調整,原則上安排在次月,若安排在當月,需經參賽球隊同意。(99/6修訂)
十五. 參賽球隊因棄賽或人數不足導致對手少打一場者,罰200元/一場,但由棄賽球隊現場湊足9人改打友誼賽則可免罰。(2009/1修正)
十六. 每一球季將舉辦1~2次聯隊選手選拔賽,選拔優秀選手,組成「假日聯隊」,代表本聯盟參加對外的盃賽。
十七. 各隊應確實為球員投保意外險,球賽中發生之危險須由各隊自行負責。
十八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聯盟大會隨時修定之。
貳、聯盟裁判:
一. 本聯盟聯賽裁判採單裁判制,各場賽事裁判員由聯盟裁判團統一安排本會持有C級以上慢壘裁判證之裁判擔任,並由聯盟統一發放裁判費350元/場。(2009/3/13修訂)
二. 裁判的服裝規定:一律穿著本聯盟的制式裁判服、裁判帽及深色西裝褲、黑色裁判鞋,且裁判服需紮進褲中,服裝儀容不整者罰100元/場,若未穿著聯盟裁判服執法,將沒收該場裁判費。裁判員不得穿戴暴露會反光的首飾配件,另需準備一枝刷子,負責清潔本壘板。
三. 裁判員需依規定開賽40分鐘前出席,若臨時有事不克出席,除了需主動請裁判組長幫忙安排其他裁判員外,同時須積極自行尋找代班裁判員,裁判相關罰則如下:(2009/6修訂)
1. 排定裁判員無故缺席,罰一場裁判費。
2. 裁判不得遲到,開賽10分鐘前未到記遲到一次罰100元,遲到超過開賽10分鐘以上,除還是要負責站完該場裁判外,沒收該場裁判費。
3. 每個半天的第一場球賽未準時開賽罰100元。
四. 本聯盟裁判員,每半年需參加聯盟所舉辦的「裁判研習」以提升裁判的專業能力。
五. 任何在場裁判員之任何判決,將不接受「提訴」,如「界內或界外」;跑壘員是「安全上壘或出局」;投出之球是[好球或壞球] ;或任何比賽中之判斷正確與否, 任何裁判員除非確有違背某一規則,否則不得提出改判,當事球隊的經理或隊長,則可基於規則條款提出不同之判定,若對此一判定有所異議,得與其他裁判員協商,但是最後的判定,仍屬於當事的裁判員。
六. 除了合法在比賽攻守名單上簽名的經理外,任何其他人員,對於任何判決均無權提出抗議。裁判員可經會商改變其原先之判決,或因擊跑壘員、跑壘員、野手受傷而延遲判決。若投手投出下一個合法或違規之球,或是所有的野手均已離開界內區,則不得改判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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