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比賽時間:分週六、週日兩個時段 1月~5月
二. 比賽規則:採用「2006 - 2009年國際慢速壘球規則」,及本聯盟「比賽規則(附則)」。
三. 比賽分組及比賽場地:各組以實際報名球隊數,再以實力分小組(如ABC...組),每一小組約8~11隊,並以前一球季前1/3及後1/3名球隊來升降組別。
賽程預排表(2組)、賽程預排表(3組)
(1). 週六成美組:內湖成美球場 。會有上午&下午賽程。
(2). 週六華中組: 華中、華江、福和球場。會有上午&下午賽程。
(3). 週日華中組: 華中、華江球場。會有上午&下午賽程。
四. 賽程安排:
1. 採同一小組雙循環賽制,一個球季總場次不超過20場為原則。
2. 原則上安排二週打一週,但配合各隊要避開的申請做調整。
3. 聯盟目前週六的場地,為部分球隊每週去租借而來(一個單位一個月只能借半天),不是固定的,聯賽賽程安排以實際借到的場地來安排,因此會有上午或下午的賽程。
4. 聯賽開打前,由各隊回報主場的時段為何(上/下午),聯盟不接受球隊要求賽程固定安排在某同一時段(上/下午)。
5. 「上午」的球場,分別由主場為「上午」的球隊來輪流當主場球隊;「下午」的球場,則由主場為「下午」的球隊來輪流當主場球隊。因此只有主場的球隊能保證在該球隊要求的時段,客場球隊必須配合主場球隊的時段安排。
6. 2天以上的連續假日,該週原則上都不安排聯賽賽程。
五. 報名資格:每個球隊,各派2名以上球隊代表申請加入「中華民國假日慢速壘球協會」個人會員(入會費500元/人首次,常年會費每人200元/年),並簽具參賽球隊切結書,始可參加本聯盟聯賽賽程,會員代表可於任何時後提出變更申請。請自行下載「參賽球隊切結書」,填妥後於領隊會議或開賽當天交付大會。
(1). 新球隊入會費:500元*2人/首次
(2). 常年會費:200元*2人/年(統一於上半球季繳交)
六. 聯賽費用:
(1). 聯賽基本費用:350元/場(含裁判費&Order單,不含比賽用球)
(2). 每個月提供一個聯賽用球場:每一場減免80元/場。於球季結束後,統一結算退還或抵下一球季費用。
七. 報名辦法:請下載「聯賽報名表」、「個人會員申請書」填妥後mail至holiday@holidaysba.org。
聯盟保有最後審核權利,審核優先順序如下:
1. 11/10日前報名之現有聯賽配合度佳之球隊。
2. 參加本次邀請盃的球隊。
3. 有合格裁判,且能支援執法之球隊。
4. 其他球隊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。
八. 繳費方式:
請匯至以下帳號,匯款後請務必mail告知匯出帳號後五碼,以方便對帳。
帳戶名稱:中華民國假日慢速壘球協會
銀行名稱:華南銀行008 (文山分行) 195-10-0005321
九. 聯賽賽程以網站「賽程查詢」公布的賽程為準,並公布整球季的「聯賽預排表」於聯盟網站中供參考,若有調整也會即時更新,並於每月的15日前公布次月的聯賽賽程於「賽程查詢」系統中。
十. 季後賽與獎勵:(2009/6/25修訂,自2009年下半球季開始取消獎盃沿用制度)
(1). 每一個球季依聯賽總積分,週六日各場地組取前2名晉級季後賽,並頒發「冠軍」及「亞軍」獎盃一座。
(2). 週六、日兩區的晉級球隊,以晉級的球隊總數決定賽制(原則上採用雙敗淘汰制)產生「區冠軍」,並頒發獎品一份
(3). 季後賽&總冠軍賽皆採「雙裁判制」,並以公平、公正、公開方式比賽,裁判由聯盟安排!
十一.比賽用球使用原則:本聯盟統一使用硬式球心之比賽用球,每一場球賽由參賽的球隊各提供一顆材質相等且看似新的比賽用球,雨天或場地濕滑請使用防水球。
(1). 比賽用球請自行準備或向聯盟統一購買。
(2). 一顆新的比賽用球原則上可以使用在當日兩場比賽。
(3). 若兩隊提供出來的球,材質不相同,請裁判協調在場球隊,以交換的方式湊出2顆材質相等的比賽用球,再進行比賽。
(4). 比賽進行中,如有任何一隊將球打壞或打不見,該隊必須立即再提供一顆材質相等的球。
(5). 比賽用球於賽程結束列隊時由裁判統一發還,比賽結束後概不負責。
十二. 本聯盟目前特殊規定:聯盟本著讓大家有球打,不輕易「沒收比賽」的原則,聯賽球員目前暫不核對姓名,只要穿著統一的隊服,就可以代表該隊上場比賽。
十三. 賽程安排打第1,3場的球隊為主場球隊, 負責提供大垃圾袋,並負責確實做好場地使用前及使用後的整理清潔維護工作,如將打擊區&壘包附近補平整及球場周圍垃圾清理等。
十四. 場地使用前後,請各隊確實做好球隊休息區周邊的維護清潔工作,含所有的垃圾及煙蒂,若沒有確實做好以上工作,經其他球隊或聯盟拍照存證,該球隊罰款500元/次。
十五. 賽程調整申請辦法:2009年下半球季開始實施!(2009/5/10,8/18修訂)
(1). 請各隊於每月10日前回報次月需要避開的時間,且每個月申請避開的時段,不得超過該月的一半(如該月只有四週,不得申請超過二週全日避開) , 聯盟賽程安排原則以上下午來錯開各隊回報需避開時段為優先考量,並於每月15日前公布次月所有賽程。
(2). 已公布之15日(含)內的賽程不得申請調整,唯同一時段的場次調整,可自行協調相關球隊及裁判同意後,得向聯盟賽務組報備調整。
(3). 已公布之15日以後的賽程,每個球季每一球隊只允許2週次賽程調整機會。
(4). 賽程經公布於「賽程查詢」系統後,聯盟若需臨時安排補賽或賽程調整,必須經由相關參賽球隊同意。
十六. 參賽球隊因棄賽或人數不足導致對手少打一場者,罰200元/一場,但由棄賽球隊現場湊足9人改打友誼賽則可免罰。(2009/1修正)
十七. 每一球季將舉辦1~2次明星選手選拔賽,選拔優秀選手,組成假日聯盟「假日聯隊」,代表本聯盟參加對外的盃賽。
十八. 各隊應確實為球員投保意外險,球賽中發生之危險須由各隊自行負責。
十九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聯盟大會隨時修定之。
| 張貼者 | 討論串 |
|---|



